(1)负责制订实施本乡镇经济发展规划,统筹经济协调发展,指导农村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负责编制本镇农业、工业、商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镇工业企业、农业经济、商业贸易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经济发展、经济管理、科技应用、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发展改革、物价、电力、邮电、无线管理等管理、协调工作。
(3)负责商贸、市场建设与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税收、金融、工商、粮食、供销等方面管理、协调工作。
(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5)承担协助企业做好各项报批办证手续,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购销服务、政策咨询等服务。
(6)搞好科技、人才等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培养工作。
(1)负责制订政府财政规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筹措资金,培植财源,加强我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2)负责财政预(决)算,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与支出,编制全镇年度政府收支预算草案,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收支预算和预算的调整,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编制年度决算,对全镇财政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决算。
(3)负责管理全镇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负责组织全镇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4)负责管理全镇行政事业单位,镇办企业拥有的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
(5)负责本镇财政财务收支的管理、监督和内部审计及财务决策工作;负责工程预决算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协调工作。
(6)负责招投标工作。
(7)负责政府采购、机关财务工作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坚持乡村振兴。持续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 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基层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基层相关行政 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基层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维护安全稳定。承担基层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引导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为农村发展服务。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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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59925000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藻溪镇兴洲街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