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08--1999.10 苍南县公安局工作
1999.10--2003.06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2003.06--2005.04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副科长
2005.04--2007.04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
2007.04--2007.06 桥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2007.06--2009.05 桥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009.05--2009.06 钱库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2009.06--2011.01 钱库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011.01--2011.06 中共钱库镇委员会委员、钱库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011.06--2014.06 中共苍南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苍南县清洁家园行动办公室副主任(副科长级)
2014.06--2014.06 龙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2014.06--2016.03 龙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016.03--2016.07 中共金乡镇委员会副书记、金乡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兼苍南县金乡卫城综合保护工程指挥部党组成员、指挥
2016.07--2019.11 中共金乡镇委员会副书记、金乡镇人民政府镇长兼苍南县金乡卫城综合保护工程指挥部党组成员、指挥
2019.11--2021.09 中共金乡镇委员会书记兼苍南县金乡卫城综合保护工程指挥部党组书记
2021.09--2023.03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兼灵溪镇党委副书记、灵溪新区管委员党委委员、副主任
2023.03-- 苍南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承办依法治县规划建议,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察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指导全县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全县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和评估。指导县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和评估。承办县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县政府、局法律顾问管理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负责局党组及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统计、信息化、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搜集应对工作。负责联系县政府与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之间的法治工作事项。
负责温州地区(包括市辖区及各县、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证服务并出具公证证明;具体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参与司法辅助等;具体承担招标、投标、拍卖等面向社会的各类有奖活动、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等现场监督;受政府部门委托,承担与政府中心工作相配套的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公证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公证法律普法宣传工作;完成苍南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制定有关行政执法投诉的工作制度,统计分析全县行政执法投诉工作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辖区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调查办理投诉案件,协调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或处理案件中的争议,组织调处法律关系复杂、重大疑难的争议纠纷;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年检和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承担政府法律事务的有关工作;协助承担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完成苍南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3年苍南县行政执法投诉中心更名为苍南县合法性审查中心,增挂县行政执法投诉中心牌子。调整后,苍南县合法性审查中心(县行政执法投诉中心)增加职责:负责对乡镇提交的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乡镇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协助审查并提供协审意见;做好对乡镇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 乡镇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备案审查的行政辅助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部门、乡镇做好合法性审查等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和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争议等的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范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范,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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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59972672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夏令时),14:00~17:00(夏令时以外时间)(节假日除外)
梁亦俊
苍南县灵溪镇体育场路61号万紫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