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8/2020-24786 | ||
组配分类 |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0-08-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苍南县合法性审查中心(挂县行政执法投诉中心牌子) | 机构简称 | 合法性审查中心 |
机构地址 | 苍南县行政中心810 | 联系方式 | 057768881809 |
机构负责人 | 陈星星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 ||
机构职能 | |||
制定有关行政执法投诉的工作制度,统计分析全县行政执法投诉工作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辖区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调查办理投诉案件,协调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或处理案件中的争议,组织调处法律关系复杂、重大疑难的争议纠纷;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年检和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承担政府法律事务的有关工作;协助承担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完成苍南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3年苍南县行政执法投诉中心更名为苍南县合法性审查中心,增挂县行政执法投诉中心牌子。调整后,苍南县合法性审查中心(县行政执法投诉中心)增加职责:负责对乡镇提交的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乡镇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协助审查并提供协审意见;做好对乡镇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 乡镇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备案审查的行政辅助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部门、乡镇做好合法性审查等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