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农业(乡村振兴)、渔业、水利、林业、交通、村镇规划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建设等工作。
负责辖区内农业发展规划;主要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负责农经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协调农村土地流转;负责提供农林渔牧生产指导、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检测、预报、防治、处置;负责做好营林造林、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防汛抗旱、气象等工作。负责河道管理、五水共治、河长制协调运转、水利建设、基本农田建设。配合抓好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负责辖区内农业发展规划;主要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负责农经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协调农村土地流转;负责提供农林渔牧生产指导、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检测、预报、防治、处置;负责做好营林造林、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防汛抗旱、气象等工作。负责河道管理、五水共治、河长制协调运转、水利建设、基本农田建设。配合抓好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农业(乡村振兴)、渔业、水利、林业、交通、村镇规划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建设等工作。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坚持乡村振兴。持续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 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基层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基层相关行政 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基层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维护安全稳定。承担基层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引导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为农村发展服务。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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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64681206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霞关镇镇府巷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