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9月至2012年06月在丽水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学习;
2012年08月至2017年10月任苍南县财政(地税)局科员(其间:2015年09月至2017年10月借调至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至2019年05月任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
2019年05月至2019年11月任副科长级干部;
2019年11月至12月矾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2019年12月至2021年09月任矾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期间: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挂职浙江省商务厅);
2021年10月至今任矾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坚持乡村振兴。持续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 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基层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基层相关行政 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基层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维护安全稳定。承担基层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引导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为农村发展服务。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0577-64654700
0577-64651180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林开新
温州市苍南县矾山镇高岚南路3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