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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党组书记、主任负责组织人事、宣传信息、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建、群团建设和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男,汉族,1984年1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1、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
2、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扩面任务;
3、负责新建单位小额支付系统协议签定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4、负责单位申请停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的审核、报批和执行;
5、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及逾期贷款的催收、诉讼工作;
6、负责缴存单位年度验审、基数调整和联名卡办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大厅日常管理;
8、负责公积金期房楼盘贷款项目的现场考察、初审、报批等有关工作;
9、负责客服热线管理工作,回复客户咨询、投诉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10、完成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分中心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2、负责拟制分中心的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件;
3、负责分中心的文秘、会务、政务公开、信访维稳、文书档案管理、保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
4、协助管理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
5、协助分中心行政管理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核算结算和报销单据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6、负责分中心的党的建设、作风效能、群团、文明创建、窗口建设、结对共建和纪检监察等工作;
7、负责分中心的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8、负责分中心的意识形态、宣传工作、信息工作;
9、配合市中心落实国家、省、市层级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督促分中心内各类管理问题的整改;
10、协助开展分中心其他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1、负责分中心的内控管理工作;
12、负责报送分中心政务督办、年度目标考核等材料;
13、负责分中心业务档案资料、财务票据、小额定期借记协议和单据等档案资料归档与管理;
14、负责配合扩面及政策业务宣传工作;
15、负责配合分中心机房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16、完成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成市管理中心和苍南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编制全县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年度预决算、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住房公积金规范运作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检查、监督,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及有效运行。
(4)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转移、封存、注销等单位、个人信息,负责年度结息、对账、基数调整和年检工作。
(5)负责非公企业扩面及催建和催缴等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6)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7)完成市管理中心和苍南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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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0577-68757009、服务大厅0577-68757016。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林盛国
办公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346号环保大厦一至二楼 ; 服务大厅地址:灵溪镇春晖路99号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