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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建设中心

领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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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艳

陈忠艳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负责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全面工作


陈忠艳,男,汉族,1974年9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我的同事: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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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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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拟订全县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政策及宣传解释工作;负责拟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负责建立疑难问题化解制度;负责建立全县安置房价格评估联审制度;承担监督全县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的执行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房屋安置年度计划;统计掌握全县安置房源,并做好统筹管理;组织安置方案联审以及安置档案理;实施安置房价格评估联审;监督指导实施全县安置房源摸文、认购、交付和回迁安置等行政辅助工作;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等行政辅助工作;负责指导征收实施单位在具体征迁项目推行房票安置政策;负责指导征收实施单位签订房票安置协议、计算房票价值等工作。


  • 城市更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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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提出县城新区及灵溪镇老城区项目建设安排建议;负责协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参与拟订县城新区及灵溪镇老城区有机更新政策及宣传解释;参与建设项目方案论证并提出指导意见。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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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机构职能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县城新区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编制新区城市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县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负责提出县城新区土地利用规划意见,负责提出县城新区具体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及主要技术参数,参与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

(三)提出县城新区建设年度用地计划的安排意见,负责规划区内项目的农转用报批,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的行政划拨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工作;落实项目拆迁经费,配合灵溪镇开展规划区内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牵头规划区内各建设村留成用地开发建设。

(四)负责拟订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自建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并负责融资工作;负责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负责自建项目国有资产的管理处置、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等工作。

(五)负责县城新区公园、绿地、河道及市政设施系统建设和临时维护工作。

(六)负责县城新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各建设项目的建设指导、监管、协调、服务及建设环境的整治工作。

(七)负责温福铁路苍南段铁路发展工作,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温福铁路苍南段地方投资计价入股工作,牵头负责温福铁路苍南段沿线四边三化管理整治工作,协调铁路部门与地方政府关系。

(八)承担动车站站前区综合协调管理办公室职责。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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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电话:

    0577-59909020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 机构负责人:

    陈忠艳

  • 地址:

    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