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配合做好与人民银行苍南县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苍南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参与防范和处置地方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重大风险。
(二)协作推动全县新兴金融产业发展,参与研究全县政府性投资政策,推进全县金融服务重大平台、重点项目和苍南金融集聚区建设。协作推动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试点项目建设。
(三)参与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具体工作。具体指导和推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改革发展,具体指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拓展融资渠道。
(四)协调组织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关工作。参与研究政府性重大投资的融资方案。负责推进金融业相关试点具体工作。
(五)参与推进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开展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系统建设的承接工作。负责全县金融业、地方金融组织的综合统计和技术分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七)负责开展企业金融风险处置服务工作,协调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债务化解工作,协调做好风险企业帮扶工作。
(八)负责推动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工作。
(九)协助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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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68881276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苍南县行政中心8楼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