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地方金融信息化发展工作。负责市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温州指数”编制和发布的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网格化管理具体工作。负责牵头地方金融领域风险监测和非法金融活动预警具体工作。协调推进企业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等服务工作。协调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化解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协调企业金融风险处置中的打击恶意逃废债工作。协调做好风险企业帮扶工作。参与做好助企服务工作。协助承担县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
协助苍南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做好各项金融服务相关工作。
(一)参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配合做好与人民银行苍南县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苍南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参与防范和处置地方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重大风险。
(二)协作推动全县新兴金融产业发展,参与研究全县政府性投资政策,推进全县金融服务重大平台、重点项目和苍南金融集聚区建设。协作推动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试点项目建设。
(三)参与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具体工作。具体指导和推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改革发展,具体指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拓展融资渠道。
(四)协调组织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关工作。参与研究政府性重大投资的融资方案。负责推进金融业相关试点具体工作。
(五)参与推进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开展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系统建设的承接工作。负责全县金融业、地方金融组织的综合统计和技术分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七)负责开展企业金融风险处置服务工作,协调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债务化解工作,协调做好风险企业帮扶工作。
(八)负责推动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工作。
(九)协助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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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68881276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苍南县行政中心8楼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