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社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内部各科室及与所属单位的工作关系。
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档案、督查、政务公开、会务、安保、后勤等工作。
组织起草文件、综合性材料。牵头人大政协议案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办理工作。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队伍建设。
承担县供销社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供销社监事会建设和运行。
(一)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重要农资商品和农产品购销政策;
(三)指导政策性业务的行业管理和特种行业的管理;
(四)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拓农村市场;
(五)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综合统计工作。
1. 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供销合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2. 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
3. 维护全县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所办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4. 参与现代农业、城乡商贸、农村信用、乡村环境等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社属企业、社办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
5. 引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参与组织兴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6. 指导全县供销系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的交流活动。
7. 行使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8. 指导全县供销系统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城乡消费品流通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业务活动,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主管的涉农社团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9. 承担苍南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职责,指导全县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供销系统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10.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0577-59897007
0577-59897007
0577-59897027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董文夺
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