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苍南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党建、绩效考核、政务公开、课题调研、人事、财务、档案、节能、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中心党组和主任交办的其它重点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支部、工会、团委、妇委会。
女,畲族,198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苍南县机构改革方案》和温州市委编委的《关于苍南县局级事业机构调整审核的批复》,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新居民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正局级,归口县公安局管理。
第三条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新居民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新居民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新居民服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县新居民服务工作,研究起草新居民服务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乡镇、县级职能部门的新居民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做好新居民服务;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抓好新居民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子女教育、劳动保障、民政、医疗卫生等工作。
(四)负责新居民综合信息系统管理维护,统计、分析有关信息,并与职能部门共享、交换相关数据信息;负责新居民积分制政策实施。
(五)负责新居民政策法规宣传、课题调研及理论研究,制定落实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
0577-59868855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灵溪镇站南路交通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