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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

领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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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志化

倪志化

苍南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主持县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1994.09--1996.07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学生

1996.07--1997.02  毕业待分配

1997.02--1998.01  浙江省苍南县档案局

1998.01--2001.04  浙江省苍南县史志办

2001.04--2006.10  浙江省苍南县史志办任综合科科长(其间:1999.07--2000.06下派望里镇挂职锻炼一年;1999.09--2001.07参加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6.10--2007.06  浙江省苍南县委办公室新闻信息科

2007.06--2009.07  浙江省苍南县委办秘书科副科长

2009.07--2012.11  浙江省苍南县委办秘书科科长(其间:2010.10--2010.12参加县委第13期中青班学习)

2012.11--2013.10  浙江省苍南县委办秘书科科长、室务会议成员

2013.10--2016.07  浙江省苍南县委办秘书科科长、室务会议成员、副主任科员

2016.07—2019.05  浙江省苍南县委办副主任

2019.05--2024.04  浙江省苍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2024.04--               浙江省苍南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我的同事: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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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业务科(改革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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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订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工作规划,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医保目录。拟定并组织实施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办法。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医保经办事项的审核。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服务的经济性评价。执行上级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省定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 基金监管科(智慧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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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医疗保障基金和资金预决算,并承担收支预算管理。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精算平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承担统计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医保信息化,迭代升级完善“智慧医保”,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和监测利用。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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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苍南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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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全县参保登记、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生育保险等具体经办工作等。

    (二)完成苍南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苍南县医保基金稽核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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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承担医保基金稽核行政辅助工作。

    (二)完成苍南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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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和规划、标准。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配合制定并实施温州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组织、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维护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深化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创新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十)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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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电话:

    0577-59918806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机构负责人:

    倪志化

  • 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路与惠达路交叉口(疾控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