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作,组织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拟订并组织实施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新型传感器、物联网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示范。承担县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和集聚区建设。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推动网络安全技术产业、数字内容等新业态发展。指导集成电路与半导体器件等重点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组织拟订并实施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宣传、督查、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等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经信工作数字化转型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二)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拟订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制造强县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建设。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牵头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按规定承担有关政府产业主题基金工作。
(五)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进智能制造,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协调有关产学研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六)牵头推进绿色制造工程。组织拟订并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八)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数字经济产业化相关工作。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负责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培育发展和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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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68881723
(夏季)8:30-11:30,14:30-18:00;(冬季)8:30-11: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苍南县行政中心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