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行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义务教育、生态环境等26个基层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为推进工作落实,集中展示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设立"苍南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 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广播电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