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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1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南县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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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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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重要指示精神,着力破解我县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难题,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同质、同服务”目标,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水农电〔2025〕14号)要求,我县需要制定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我县单村供水站、联村供水站等以村级水站模式运行管理的农村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工程。

(二)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思路,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农村供水管理体系。以水质水量达标、运行管理规范、服务保障到户为基本目标,通过标准化建设、专业化运营、智能化管理,最大程度实现同一供水区域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让农村居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质量的供水服务。

(三)责任体系

建立县级统筹、部门协作、乡镇落实、村居参与的责任体系。县人民政府承担农村供水工作总体责任,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各乡镇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协调推进和日常监督;各村居落实具体协管任务,负责配合实施、信息反馈和群众联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权责明确、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农村供水治理格局。

(四)运行管护

统管单位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岗位责任制度、运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范、水源保护措施、水质检测程序、维修养护标准和应急保供方案等。具体要求包括:人员配置方面,配置结构合理、专业能力均衡的管护队伍;巡查要求方面,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巡查,台风、大雨前后各增加一次专项巡查,汛期、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适当增加巡查频次;数字化建设方面,完善水站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与"浙水好喝"数字化监管平台全面数据贯通;维修责任划分方面,以水表为界,表前工程由统管单位负责维护,表后入户工程由用水户自行负责管护维修。

(五)供水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应急预案方面,制定包括水质风险、水源不足、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实战化应急演练;水质检测方面,严格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日常检测,发现异常指标立即启动复测程序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停水通知方面,因工程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停止供水的,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并报告相关部门;服务热线方面,设立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配备专职值班人员,保持通信畅通,确保及时响应群众诉求。

三、特色亮点

(一)明确统管机制,实现专业化运营

《办法》创新建立了"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统管机制,明确由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苍南水务有限公司作为县级统管单位,对县域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维护,通过专业化管理团队和标准化服务流程,有效解决了以往多头管理、责任不清、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大幅提升农村供水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完善维护体系,保障长效运行

明确要求建立科学的三级维护检修制度,包括日常管护、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个层次。统管单位定期对机电设备、净水设施、消毒设备等关键设施开展预防性检修保养,定期清理进水口、蓄水池和阀门井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建立设备运行档案,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供水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保障供水系统安全稳定长效运行。

(三)强化全过程水质监管,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

《办法》创新构建水质保障体系,确保农村供水水质全面达标,让群众真正喝上安全水、放心水。一方面加强水源地保护,明确巡查标准和频次,严禁污染水源行为;另外一方面统管单位每日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开展水质自检,卫健部门定期进行监督抽检,形成双重保障。建立水质异常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现指标超标立即启动复测、溯源和处置程序,同步增加检测频次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惠民举措

(一)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减轻群众负担

建立完善的资金保障机制:统管资金由县财政保障并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运维资金稳定可靠;水费使用全程透明,所收取的水费优先用于农村供水,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二)明确服务标准,提升供水品质

推行标准化服务:统管单位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国家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设立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确保受理供水问题后,专业管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供水设备,确保特殊时期供水安全,让群众用水更放心、更安心。

(三)明晰权责边界,保障用户权益

明确各方权责:维修责任以用户水表为界,表前维修由统管单位负责,表后由用户自行负责,避免责任推诿;规范停水告知程序,明确临时停止供水前24小时通知用户,保障用户知情权和用水权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供水工程供水设施,保障供水系统完整性和用水安全,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五、办事指引

(一)供水问题反映

用户遇到供水相关问题,可直接拨打统管单位设立的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或者向所在村级协管员反映情况,协管员将及时上报并协助解决问题,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二)水费缴纳

乡镇指导受益村村委将定期上门抄录水表数据,并根据实际用水量和核定水价,开具缴费通知单。


政策解读机关:县水利局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夏莹  0577-64707122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