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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文字解读】关于《苍南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方案》的解读

  • 发布日期: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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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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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方案》的文字解读

一、背景

(一)目的意义

为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农户采用机械化育秧、插秧技术,推动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普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机插作业数字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4 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方案的重点内容包括目标任务、补贴对象和标准、操作程序等。其中,目标任务明确了全年完成终端统计机插秧面积的具体目标,以及建设水稻全程机械化展示区和培育扶持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示范大户的任务。补贴对象和标准则明确了补贴的对象范围、补贴资金来源、补贴方式及具体标准。操作程序则详细规定了补贴的申报时间、申报材料、申报程序以及核查公示等环节。 

三、申请水稻机插补贴的基本条件

本县区域内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并在作业插秧机上安装北斗作业监测终端(简称“北斗终端设备”),拥有插秧机两台以上、全年机插面积5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大户)。北斗终端设备补贴对象仅为本县区域内的购机主体。

四、申请水稻机插补贴的审批手续

(一) 申报

1、水稻机插补贴。申报主体应到所在乡镇领取并如实填报《苍南县水稻机插补贴分村申请表》(附件1),报送作业地所在村,由村委会会同驻村干部审核,审核无异后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再由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作业地所在乡镇,由乡镇进一步审核。

2、北斗终端设备补贴。终端设备由农户自主先行购置,在完成安装后凭购机发票、有效证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申请(详见附件2),县农业农村局对照浙江省北斗农机信息智能管理系统运营终端数量,对发票及产品型号进行核验。

(二)核查公示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核查公示,村级实地核查,乡镇全程核查,县级形式审核。

五、修订内容

与《关于做好2022年机械化育插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苍农【2022】82号)相比,本方案修订了以下内容:

1、本次水稻机插补贴新增作业插秧机需安装北斗终端设备要求。参与补贴作业的插秧机机主须自行安装绑定北斗作业监测终端,一台水稻插秧机安装一台北斗终端设备,资金来源为《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文件中下达的机插作业补贴试点资金,补助标准为2000元/台。

2、与之前人工核查水稻机插面积不同,本次水稻机插补贴审核采取全面比对北斗农机信息管理终端实时上传作业面积数据的方式进行,系统自动生成每家申报主体的系统作业数据。

六、注意事项

方案自2024年5月15日公布完毕后正式实施。

七、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温州市苍南县农业农村局苍南县农机化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0577-64782668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