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39/2024-91207 | ||
组配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4-03-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 机构简称 | 城建中心 |
机构地址 | 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 | ||
联系方式 | 0577-59909020 | ||
机构负责人 | 陈忠艳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 ||
机构职能 | |||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机构职能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县城新区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编制新区城市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县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负责提出县城新区土地利用规划意见,负责提出县城新区具体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及主要技术参数,参与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 (三)提出县城新区建设年度用地计划的安排意见,负责规划区内项目的农转用报批,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的行政划拨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工作;落实项目拆迁经费,配合灵溪镇开展规划区内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牵头规划区内各建设村留成用地开发建设。 (四)负责拟订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自建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并负责融资工作;负责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负责自建项目国有资产的管理处置、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等工作。 (五)负责县城新区公园、绿地、河道及市政设施系统建设和临时维护工作。 (六)负责县城新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各建设项目的建设指导、监管、协调、服务及建设环境的整治工作。 (七)负责温福铁路苍南段铁路发展工作,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温福铁路苍南段地方投资计价入股工作,牵头负责温福铁路苍南段沿线“四边三化”管理整治工作,协调铁路部门与地方政府关系。 (八)承担动车站站前区综合协调管理办公室职责。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