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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4-10181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南县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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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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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苍南县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规范苍南县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后期管护工作,确保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发挥长期效益,依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第三章土地整治实施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整治项目的后续管护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耕地质量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对耕地种植和地力提升的指导和支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17号)第七章后续管护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后续管护和种植利用工作,落实管护资金和耕种利用单位或个人,签订管护协议和土地承包经营责任书,严格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要求进行种植利用,不得违法违规改变耕地用途。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后期管护的范围和经费标准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辖区内土地整治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每年的后期管护经费为:平原1200/亩,山区1800/亩;流转费用:500/年。

三、后期管护有什么要求?

确保排灌站、井房、管道、沟渠、桥、涵、闸、配电设施等工程完好,能够正常使用;确保道路系统完整、畅通,保障项目区内生产生活运输需要;确保农田林网及其他水土保持等工程完好,有效防止各种自然灾害;确保项目区内耕地质量不下降,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土壤的肥沃程度稳中有升;确保不发生挖沙取土,植树和挖塘养鱼等破坏耕地行为,不出现弃耕,抛荒现象;确保项目区全年保持种植状态,做到项目区农作物有效耕种及耕种时间两个全覆盖。

四、后期管护是怎样操作的?

项目验收合格后,属地乡镇与后期管护人(土地承包经营人)签订后期管护协议,明确后期管护的起止时间、范围,内容,后期管护经费的来源、标准、发放方式,各方的权利、义务,具体的管护方法、措施,责任追究等。

五、后期管护工作是怎样监管的?

县级资规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后期管护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及后期管护入(土地承包经营人)落实好后期管护责任。


解读机关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整治中心

政策解读人:黄孟恒   联系电话:0577-68898574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