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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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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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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传承老字号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发挥老字号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老字号示范创建的工作要求和省、市对老字号认定的相关工作要求,参照《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温州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商务〔2020〕75号)、《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41号),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制了《苍南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出台目的

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三、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

《管理办法》共14条。

(一)明确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申报对象。规定苍南老字号创建对象为品牌,创建主体为企业,将能够体现品牌示范性、企业代表性、行业引领性的苍南老字号品牌。

二是明确创建标准。在总体延续温州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基础上,从品牌和企业两个维度分别明确标准。品牌方面,明确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等条件。企业方面,明确业务连续经营不少于20年等要求。同时,依法注册在苍南县域内法人企业,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或权属证明,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此外,按照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围绕历史文化、经营管理、创新发展三个维度细化形成评价指标体系,为苍南老字号创建提供量化依据,为老字号创新发展指明方向。该评价指标还在完善过程中。

三是明确行业范围。明确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商品、技艺或服务的企业可申报苍南老字号创建,进一步聚焦苍南老字号贴近百姓生活的优势,更加突出商务领域行业特点和消费特质。

四、政策差异

《苍南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主要参照《温州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制定。与2020版的《温州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相比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明确示范创建标准。新认定办法明确每2年开展一次县级老字号的认定以及复核。与市级政策相比,县级认定政策强调创建企业应当体现品牌示范性、企业代表性、行业引领性,注重文化、传承、理念、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经营、营销、管理等各方面创新,表述方面更加细致。同时,每2年对企业进行复核一次,对复核中发现已经不符合苍南老字号条件的,县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作出移出苍南老字号名录、收回苍南老字号标识使用权、证书及牌匾的决定。

二是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县级老字号认定对创立时间要求做了调整,将原要求“品牌创立40年(含)以上”调整为“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并将业务连续经营年限设在“20年(含)以上”。从示范创建工作培育企业的角度,这样的年限设置,有利于我县优秀品牌进入老字号群体,壮大我县老字号的队伍,突出老字号的贡献,为后续市级、省级乃至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五、适用对象

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

六、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温州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苍南县商务局商贸市场科

解读人:郑府    联系方式:0577-6888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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