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47/2022-67072 | ||
组配分类 |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 机构简称 | 药监分局 |
机构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工业园区一路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联系方式 | 0577-59908527 |
机构负责人 | 李祖孝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1:30,14:30-18:00;(冬季)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
机构职能 | |||
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拟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职责组织实施。指导并配合药品许可、备案和医疗器械许可备案、化妆品备案相关工作。依职责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检。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备案后检查的具体工作。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的飞行检查。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规符合性检查工作和质量跟踪评估。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承担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承担不安全药品召回监督工作。承担规划、建设和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员队伍。监督管理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承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