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2/2024-24573 |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部门名称 | 水政审批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 负责人 | 龚裕院 |
联系电话 | 0577-64707116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1:30,14:30-18:00(冬季)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
主要职责 | |||
1.负责县本级水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群众和企业涉及县水行政部门办事目录清单内的事项办理。 2.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 3.负责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有关工作,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及宣传工作,负责水情教育,承担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日常工作。 4.牵头负责水资源刚性约束、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改革和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 5.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综合性政策。组织拟定有关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及清理工作。负责重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6.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水利法制及其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水政监察证、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