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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13/2023-7747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3-0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南县星级农家乐认定办法》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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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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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一)目的意义

为推动全县农家乐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主体经营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农文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农家乐等级认定办法(试行)》(浙农产发〔2022〕2号)

2.《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要求》(DB33/T 669—2021)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三条,主要内容有:

一是明确苍南县农家乐的定义、类型、申办条件、审批手续;

二是明确我县农家乐主管部门的职责;

三是明确了星级农家乐认定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

三、申办星级农家乐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经营场所一般坐落在城镇开发边界线之外;无自然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经营用房有合法手续和房屋使用情况的证明,符合房屋质量安全与消防相关要求;具有必要的污染治理和安全防护等基础配套设施;明确安全责任人,有落实当地防汛防台、火灾、食品安全、治安事件、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有效措施;含餐饮服务的民宿必须安装隔油池等污水处理设施、油烟净化处理设施,食品安全制度健全并付诸实施;自觉接受区农业农村、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并按要求及时向属地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报送经营情况、突发事件等信息;邻里关系和谐,践行生态环保理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

四、申办星级农家乐的审批手续

首先需要填写《苍南县星级农家乐申请和审查报告(2023版)》,经村(社区)签署意见后提交至所在镇(街道),镇(街道)牵头组织下属相关科室及县级部门对申报的农家乐进行实地踏勘,对经营用房的合法性、选址安全性、布局合理性等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批意见,并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对符合条件的农家乐,对申报主体相关材料进行核对,成立认定专家小组或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对标检查、评分,根据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意见、认定专家小组或第三方的对标检查、评分和评审意见,形成拟认定结果,拟认定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星级农家乐。相关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及时做好指导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提请主管部门商议协调解决。

五、注意事项

明确《办法》自2023年5月8日施行。

六、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温州市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信息科

解读人:李潜艇  联系方式:0577-68683697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