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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南县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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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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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苍南县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鼓励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不停工、不停产,保障 2023 年春节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推动经济平稳增长,确保社会安宁祥和,根据《温州市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门红”工作的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苍南县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留工稳产”12 条措施),为我县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提供政策保障。

二、《苍南县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该方案以近两年连续实施的留工稳产工作方案为基础,结合新的形势变化特点,进行调整修改。紧紧围绕“留员工、稳生产”,奋力争取明年一季度“开门红”的工作目标,重点突出对外地员工的福利补助、对企业生产的鼓励支持,形成包含节前留工、保障生产、节后招工等三个板块 12 条举措的政策方案。

三、《苍南县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有哪些特色或者亮点?

主要核心条款共5 条,具体如下:

一是鼓励市外员工留温。对春节期间留工的外地员工人数 30 人以上的企业,按外地参保员工(外地以身份证前4 位为准,2023 年 1 月和 2 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每人 5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留温时间以 2023 年 1 月 6 日至 2 月5 日未离开苍南县为准。该条款为此次省里最新出台的留工稳产文件中的新政策内容,市里文件也有这条。此条款的目的主要为鼓励企业为留温员工发放补贴,吸引外地员工留温留岗,以保障企业春节期间可持续生产。

二是引导有条件企业持续生产。对规上制造业企业,2023 年第一季度产值超过 1000 万元、4000 万元,且同比增长超过 18%的,分别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20 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2022 年度产值 5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每同比再增加 1 个百分点予以 3 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 80 万元。该条款为沿用去年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超5亿元产值企业再增长奖补”,市里文件是超10亿元产值,但是我们县里年产值超10亿元的目前还没有,所以调整为超5亿元产值。从政策绩效上看,2022 年一季度共 134家企业享受奖补,占全县规上企业386家的35%,共兑现 1515.7万元,一季度全县实现规上工业产值55.22亿元,增速19.7%,增加值9.74亿元,增速9.8%。全市排名第6,取得了较好的引导效果。

三是助力企业拓市场抢订单。鼓励企业一季度赴境外参展拓市场,对企业的出境人员费用提高补助,其中境外展会举办地为亚洲区域的,每人给予 8000 元人员费补助,亚洲地区以外的,每人给予 1.5 万元人员费补助,单个展会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人次。加大 RCEP 合作交流支持,引导外贸企业积极赴 RCEP 其他成员国开展重要商务活动(除参展外),对企业出入境机票费用每人给予 30%的补助。此条款主要是鉴于当前企业缺单、缺市场问题突出,通过出台参展会、出国商务活动的相关费用补助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积极抢订单、拓市场,进而促进企业稳生产。

四是鼓励企业员工早日返岗2023 年1月22 日至2 月2 日,制造业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地员工返岗,给予包车费用 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20万元;对自行返岗就业的外地参保员工(外地以身份证前 4 位为准,2023 年 1 月和 2 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给予返岗交通补贴。通过企业代为办理并向属地政府申报,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 50 元/人、华东地区 150 元/人、华东以外地区 200 元/人。

五是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引进新员工。对为企业新引进 5 名员工以上的服务机构,可按每人不低于 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万元,其中新引进员工以苍南县首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为准。该条款为此次省里最新出台的留工稳产文件中的新政策内容,主要是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定的奖励资金,进一步发挥其在招工中的作用。

除上述 5 项措施外,《苍南县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还明确了发放留苍福利补贴、组织开展暖心活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生产保障、帮助企业减负降本、加大员工招聘力度等 7 方面具体措施,包括送上网流量、送新居民积分、送活动券和消费券、开展丰富的迎新春活动等。

、《苍南县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适用对象有哪些?

本政策所指享受奖补的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苍南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政策另有规定除外。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等视同企业享受本政策。劳务派遣企业申领补贴需与用工企业达成协议。企业不受“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类型限制。部分条款已明确适用范围的,从其规定。

、《苍南县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的执行时间?

本政策自2023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3年6月30日(措施已经明确时间的,从其规定),相关实施细则由责任单位另行制定。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解读机关:县经信局;解读人:周宇,13858722168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