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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浙南闽北(海西)山海颐养示范先行区”品牌,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苍南县民政局草拟了《苍南县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助力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29日前反馈至县民政局。
联系人:陈维昆 联系电话:59892885
电子邮箱:695036517@qq.com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68号县民政局
附件:
1.苍南县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助力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苍南县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助力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苍南县民政局
2022年8月17日
附件1:关于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1).doc
附件2:《苍南县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助力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1).wps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2年8月17日至2022至8月29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苍南县新型公办幼儿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