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1-36441 |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4-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苍政发〔2021〕1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CND00-2021-000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点工程管理,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职责,预防工期拖拉、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到位等不良行为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苍南县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承诺配置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及开工前合同约定人员,包括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实验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以及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员等人员。
第四条 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
(一)对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计划落实到位情况及时跟踪,避免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
(二)开工前将施工进度计划表报县发改局和相应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指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旅体中心等单位(下同)。施工进度计划表应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子项目或单体实施性作业计划、每月施工进度计划。
(三)开工前将关键岗位人员基础数据进行采集,录入县发改局建立的关键岗位人员签到监测系统,建立考勤管理办法,配置考勤设备,明确请销假制度,并据实按月统计汇总考勤数据,建立台账,实施考勤管理。
(四)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填写《工程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县发改局。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行业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
(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合同约定到位天数内,当月累计不到位多于10天的,相应行业监管部门应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责令整改;行业监管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两次的,应上报其上级行业监管部门和县发改局,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条 县发改局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管理和维护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签到监测系统,并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监测。
(二)项目开工前,在关键岗位人员签到监测系统中录入项目基本信息,每月10日前,公布关键岗位人员签到打卡监测信息。
(三)联合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对新招标未完工的重点工程项目按每月不低于总量30%的比例进行标后履约检查。
第七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
(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拟派人员名单及开工前合同约定人员到位,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除羁押、判刑或死亡外,需要向建设单位缴纳违约金。且替换人员的资历、职称及工作年限等均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到位不得少于22天(市政和房建类工程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另行约定),未达到的,需要向建设单位缴纳违约金。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按缺勤处理。必须出席的各项例会,每缺席一次按缺勤一天处理,迟到或早退的减半执行。各项例会包括工程开工前的合同洽谈、工程协商会议、交底会议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例会。
(三)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期间,有关关键点需设计单位人员到位的,第一次不到位,违约金为人民币5千元,第二次不到位的,违约金为人民币1万元,三次及以上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有权追加更高金额的违约金。
第八条 因施工方原因延长工期的,施工单位需要向建设单位缴纳违约金;施工单位应承诺,当违约金总额超过合同总价的3%时,建设单位可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工期从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当日开始计算,完(交、竣)工时间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第九条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需经建设单位同意,且必须在同意前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违约金,缺勤的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第十条 本规定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缺勤和工期延长违约金缴纳等管理规定内容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通过合同予以约定,付诸实施,标准一般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缺勤和延长工期等违约金参考标准汇总表》(见附件2)执行。已签合同的项目按原合同执行。
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本办法落实到位。因管理不力,导致进度缓慢、工期拖拉的,县纪委监委对其进行问责。
第十二条 代建单位与建设单位具有同等的职责,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与我县原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苍南县行政区域内其它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5月9日起施行,《苍南县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苍资管委发〔2018〕2号)同时废止。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情况统计表
2.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缺勤和工期延长等违约金参考标准汇总表
附件1
工程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替换 | 被替换 | 变更原因 | 同意部门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注:1.变更原因:简要填写具体原因。
2.本表附变更审批材料,替换人员的资历、职称及工作年限等均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3.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报县发改局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8708528。
附件2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缺勤和工期延长等违约金参考标准汇总表
施工项目合同金额(万元) | 3000(含) 以下 | 3000-5000 (含) | 5000-10000(含) | 10000-50000(含) | 50000-100000(含) | 100000 以上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违约金(万元)/每次 | 20 | 30 | 50 | 100 | 200 | 300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缺勤违约金减半执行。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缺勤违约金(万元)/每天 | 0.2 | 0.3 | 0.5 | 1 | 2 | 3 | |
施工方原因延长工期违约金(万元)/每天 | 2 | 3 | 5 | 10 | 20 | 30 | |
监理项目或设计项目合同金额(万元) | 100(含) 以下 | 100-300(含) | 300-500(含) | 500-1000(含) | 1000-3000(含) | 3000 以上 | 总监理工程师或设计负责人以外的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缺勤违约金减半执行。 |
总监理工程师或设计负责人变更违约金/每次 | 10 | 15 | 20 | 30 | 50 | 80 | |
总监理工程师缺勤违约金/每天 | 0.1 | 0.15 | 0.2 | 0.3 | 0.5 | 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