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苍南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管理细则(讨论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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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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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苍南县工业园区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工业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全周期管理的若干意见》(温政办〔2020〕5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温州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温政办〔2020〕72 号)等文件精神,苍南县工业园区提请县政府编制了《苍南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管理细则》,现将《苍南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管理细则(讨论稿)》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8日。

联系人:林华国(苍南县工业园区建设中心)

联系电话:13566116698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银杏路567号


附件:

关于《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管理细则》

的汇报材料

 

一、 起草背景

2020年龙港撤镇设市之后,县工业园区已然成为苍南县工业发展的聚焦点和主战场,再加上省级经开区已获批准设立,工业园区急需匹配的产业能级的助推。而目前,工业园区的产业高质量发展遇到了瓶颈:一是园区传统塑编企业占比超70%,塑编行业产能严重过剩。2020年园区就增加了2700多台圆织机,今年预计至少还将增加1000多台,这将进一步加剧塑编行业同质竞争,产品价格走低,企业良性生产低的现象;二是园区高端企业严重偏少。目前园区61家规上企业中,亿元以上企业15家,数字经济企业仅8家、战新11家、高新15家等,导致了园区的工业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比和税收等经济指标落后,直接影响了3+12平台考核、台商特色小镇创建,接下来也会影响省级经开区等考核;三是园区土地资源稀缺。为高效利用现有资源,园区须从源头上择优选优,着力引入高新、战新和数字经济等高产品附加值、高成长型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产业结构,助力打造“数字园区、智慧园区”,推动工业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从“工业园区”向“智慧园区”转变的战略目标,工业园区拟请县政府出台《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现将讨论稿提请县政府研究。

二、 主要内容

管理细则共5章22款。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规则仅限用于县工业园区范围内所有通过招拍挂、司法拍卖、批准转让以及租赁等方式申请入园的工业项目。第二章主要明确项目准入条件及管理细则。第三章主要明确租赁、抵押管理规则。第四章是对违约责任进行说明。第五章为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三、 部门协调情况

2020年12月25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工业经济专题会议,要求园区加快出台园区行业准入及工业企业出租、转让管理等规则。

2021年1月5日,县政府召开县工业专题会议,研讨县工业园区准入及工业企业出租、转让管理等规则。

2021年2月,县工业园区相关管理规则经县法办三次审核后汇总为《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管理细则》,后又经过府办审核修改。

2021年3月11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订《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管理细则》

 

    附件:《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管理规则》

 

 

 

                           苍南县工业园区建设中心

                               2021年3月11日


《关于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管理细则》的起草说明.docx

3.29苍南县工业园区建设中心工业企业准入规则办法(1).docx

3.29入园投资意向协议(1).docx

3.29入园企业监管合同(新供地).docx

3.29入园企业监管合同(司法拍卖和批准转让类)(2).docx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8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苍南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管理细则(讨论稿)》征求意见稿。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