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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19-2246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9-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商务局局长丁许远关于《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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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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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苍南县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优化的总部经济发展营商环境,提高苍籍企业家回乡建设的热情,同时带动和培育本土企业进一步发展。进而推动全县各项产业经济稳步有序发展。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2011年12月县政府下发了《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苍政发〔2011〕256号),标志着我县正式建立了总部经济政策框架。总部经济工作开展以来,不断出现各种不同的总部经济办法,着力于解决招商难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总部经济企业回归的政策扶持,一定程度解决了回归企业落地难等问,进一步推动了我县经济发展。

2018年9月《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世界温州人家园招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政办〔2018〕96 号)开始实施,2019年2月《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进一步促进总部回归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9〕10 号)实施以来,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扶持日益规范化、法制化。为适应上级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调整,顺应经济新常态发展需求,我县结合经济发展实际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苍南县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苍政办〔2019〕42号)。

二、什么是总部经济?

从广泛的理解是指某区域由于特有的资源优势吸引企业将总部在该区域集群布局,将生产制造基地布局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其它地区,而使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空间耦合,以及由此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引进在外苍籍企业回迁的综合总部、区域总部、贸易总部以及国内外500强、行业百强、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县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总部,以及本土培育的成长型总部企业。

三、新的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有哪些特色或亮点?

新的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及时的原则,凸显公平正义,更加利民惠民,新办法有新意义、新功能、新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商重点和适用范围具体化。

从原来的各类总部经济政策种种范围,经整合后,明确招商重点和适用范围即重点引进市域外的工业制造类企业、贸易类企业、矿山井巷建筑类、服务类企业、基金类企业总部回归和本土培育的成长型总部企业。

(二)规范认定条件和政策扶持措施。

近年来,随着总部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矿山井巷建筑业、贸易服务业等先后出台不同的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措施,此次新政策,总结经验,详细分不同类别经济业态的认定条件;同时政策扶持的措施上在同一个框架体系下,根据不同的经济业态给予不同奖励办法,具体在子方案里面体现。

(三)优化企业申报程序。

新方案对申报程序进行了极致的简化,统一规定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确认。

四、招商重点和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重点引进市域外的工业制造类企业、贸易类企业、矿山井巷建筑类、服务类企业、基金类企业总部回归。

(二)本土培育的成长型总部企业。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