矾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3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矾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苍南县矾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403,电话:0577-64654700,邮编:325807)。

一、总体情况

2023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苍南县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以公正便民、公开透明为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稳步落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本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强化源头规范工作,结合矾山镇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建设,严格实行信息发布、审查、复核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基层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加强县政府网矾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公开流程,严格落实公开审核程序,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二是规范线下政务公开渠道。保障有提交必有答复。

(五)监督保障

1.组织保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确定政务公开负责人,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党政办明确专人做好牵头协调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

2.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考评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办理制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工作制度等,确保全镇政务公开工作依规推进,并实时排查梳理,确保制度完善,推动村务公开落实落细。

3.监督考核。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和社会评议结果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2023年群众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较满意,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7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总体来看,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落实的过程中还存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策解读还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细致,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部分信息的公布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次数及质量,提高公开质量。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镇党委会讨论,进一步提升各站所办思想认识,确保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合理运用多种工具,丰富解读形势,增加解读趣味;深入理解政策内核,解读通俗易懂。三是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联系各站所办分管负责同志,督促各站所办具体经办人梳理好公开内容,积极与党政办对接,及时、有效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报告数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