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藻溪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及要求,特编制藻溪镇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基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组成。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藻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藻溪镇兴洲街119号,邮编:325800,电话:59925000。

一、基本概述

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建立了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委委员、副镇长牵头,成员单位有镇综合办、镇纪委、镇财政局、镇村建局、镇工经局、镇农经局、镇计生局及十六个社区等单位组成。二是确定了镇综合办公室作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单位,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全镇各社区、机关各办局、中心、镇属单位都设立信息员,并接受镇综合办的业务指导。全镇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一是制定了工作的计划,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每个月在政府口工作例会上,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个重要内容进行交流通报。二是加强了宣传、开展了教育培训、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将《条例》和《暂行办法》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使全镇干部深刻领会《条例》和《暂行办法》实施的重大意义。三是开始着手梳理编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规范了公开审批程序,确定了信息填报、初审、复审权限的划分。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和公开内容,选择了适当的公开类型,开辟了公开专栏,分别采用了概况信息、机构职能信息、发展规划类信息、计划总结类信息、公共告示类信息、政务动态类信息、人事任免类信息、规章制度类信息、其它类信息等9种公开类型,把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给予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二)公开形式

1、设立政务公开栏。我镇认真抓好了镇、村政务公开栏及其他公开平台的建设,使之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全镇31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均设有村务公开栏,镇政府设有固定的政务公开栏。

2、会议通报公开。通过全镇干部大会等会议形式将需要公开内容进行通报。

3、印发资料文件公开。将政务公开内容以文件或简报、宣传册等形式印发给部门和村、社区,向全镇干部群众通报和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公开时间

在公开时间上,严格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具体公开时间,固定公开内容实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内容实行按季度公开,临时公开内容实行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