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苍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苍南县副行政中心,邮编:325800,电话:68710035。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等程序,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1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截至2011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机构信息类信息3条,占12%;政策文件类信息7条,占28%;决策信息类信息1条,占4%;工作信息类信息11条,占41%;办事指南类信息4条,占15%。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苍南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http://www.cncn.gov.cn/。

2.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存在公开内容不丰富,公开方式不多样,响应速度不快捷等问题,以及由于人员变动工作衔接的问题。

2、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我局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剖析,对《条例》中的疑难条款展开讨论,进一步明确要求,掌握规则。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实效。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6

其中:网站公开数


新闻发布会次数


听证会次数


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群众咨询

1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受理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信息”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8.不予公开数


其中:(1)“涉及国家秘密”数


(2)“涉及商业秘密”数


(3)“涉及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内部管理信息”数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9.其他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行政复议数


其中:败诉数


行政诉讼数


其中:败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