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局认真总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cncn.gov.cn)的计划总结报告栏目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南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路与惠达路交叉路口;邮编:325801;电话:0577-5991880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医保待遇政策、医保领域改革、便民服务事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情况,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程度。

(一)信息主动公开方面以门户网站为主平台,推进医疗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包括政策制定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政策性文件、权力运行清单、人事任免以及财务预决算等。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主要侧重于工作动态信息类,其中公告公示3条,微信动态信息推送86条,其他11条。2024年,“苍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粉丝用户35303人,同比增长6.67%,总阅读数142082。同时,创新性地将“医保+健康”直播嵌入医疗领域,让来自大医院和医保机构等专家来到直播间,不仅满足了苍南本地群众渴望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更让复杂的医保政策通过直播间实时解答变得通俗易懂,大幅降低基层群众盲目外出就医的频次,有效减少群众就医费用,有力促进了分级诊疗。截至目前,已开展9期直播,惠及超过15万参保群众,苍南当地群众就医难、看病难的现实矛盾得到明显缓解。相关做法获得省医保局肯定并在浙江日报上刊发推广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2024年,县医保局高度重视群众意见,答复群众信访件338件,暖心医保”已直播10期,累计吸引12672人次观看,私信互动评论4653条,平均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为0。

(三)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局门户网站和苍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对医疗保障工作信息进行实时动态公开,并充分运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苍南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多个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24年按浙江省政府要求,对局官网发布内容进行全方位清理整改,更正错别字、更新栏目、拓展栏目内容、提升互动性。

(四)信息发布管理方面: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了县级医保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4年今日头条1篇,浙江日报1,省医保中心2篇,温州新闻4篇,温州日报1篇,温州医保公众号8篇,苍南发布4篇,切实提升医保民生政策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建立完善网站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所有上网信息经专人审查后予以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覆盖范围不够全面,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特色不够鲜明等。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整改,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政策解读多样性。主动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拓展政策发布和解读渠道,深入谋划开展媒体解读、新闻发布、专题访谈等灵活多样的解读方式,生动、准确向社会公众传递医疗保障领域民生政策信息。

(二)是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增强信息平台功能性。精心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的管理和建设,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适时推出体现医保改革工作特色的信息模块,加大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信息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