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苍南县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355169/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电话:0577-59896014,邮编:325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发挥网站高效便捷的窗口作用,不断加强信息发布力度,提升信息质量和发布时效性,为社会各界了解把握城乡建设领域信息提供便利条件。2022年度,我局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申请联系咨询电话,申请渠道畅通。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2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及时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细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制定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信息动态联络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打造规范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平台建设

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各项业务、人事、资金等各类通知、信息、通告、公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协同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诸多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社会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公开形式的便捷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2023年,我局将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按照建设现代化服务型政务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住建行业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