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苍南县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355169/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电话:0577-59896022,邮编:325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拟公开的文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二是将县住建局财政预算决算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三是主动将我局不涉密的工作动态以信息形式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住建工作动态。2021年度,我局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申请联系咨询电话,申请渠道畅通。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7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及时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平台建设

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各项业务、人事、资金等各类通知、信息、通告、公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

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协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科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未因政务公开出现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而开展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本年度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6

 0

0 

0 

0 

1

1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7

0 

0 

0 

0 

 1

1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0 

 0

 0

0 

 0

0 

20 

(七)总计

 146

 0

0 

 0

0 

1

1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3

4

0

0

0

1

1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总体成绩有所提高,但由于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艰巨任务,在此项工作上,离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才队伍不够健全,人员少,兼职多。二是综合服务水平不够成熟,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主动公开工作仍需深化,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四是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不高,形式单一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努力提升信息员综合信息处置能力。二是强化监督,确保实效。通过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三是严格审查,防止泄密。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防止网站违规发布泄密信息和个人隐私,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