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公开情况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依托苍南县政府网站作为公共查阅点。我们认真实施《条例》和《通知》,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组建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条例》及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日常基础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工作,有效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三是丰富信息发布形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报送本局工作情况,积极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0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我们以“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为平台,还采用微信、微博、便民资料、公开栏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8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9件,对涉及保密性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提起议诉讼情况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相对较弱,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和提高。下一步,县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按照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4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4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单位负责人:缪克选 审核人:李祖华 填报人:温兴义、陈孙文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