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灵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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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体情况

    2021年灵溪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政务公开取得积极成效。

    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二是主动将我镇不涉密的工作动态以信息形式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灵溪镇人民政府工作动态。三是将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全年,我镇通过“中国苍南”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办理程序、拓宽公开渠道、建立会商机制,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办结1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1年我镇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严格遵守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平台建设方面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人事、招投标等各类通知、信息、公告、通告。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二是提升业务知识水平,积极参加县级信息公开培训,聘用法律顾问咨询法律知识。

  • (六)社会评议方面。2021年,全镇未因政务公开出现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而开展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2

    0

    0

    5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还有待规范。对此,下一步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协调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工作,规范答复流程、提高答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