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规定,并结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346号,电话:0577-68757008,邮编:325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始终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立足公积金缴存职工实际需求,做好中心业务政策、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升社会大众对我县公积金政策和工作情况的认识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文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二是将县住房公积金中心财政预算决算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三是主动将中心不涉密的工作动态以信息形式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工作动态。2022年度,我中心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严格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做好信息收发、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务信息管理方面: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准确、安全,有效,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平台建设方面: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除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外,综合利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等多渠道多形式,公开发布政策动态,切实方便公众随时随地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中心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并指定中心综合科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管理和维护,明确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专职工作人员缺乏,信息公开能力意识有待提升;二是中心信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信息公开范围有待增加。

改进情况:一是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并参考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其他兄弟单位,重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公积金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学习,系统学习信息公开条例、个人信息保护法、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未发出依申请公开缴款通知书,也未对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