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为全面深入地宣传公积金工作动态,实现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现代化,我中心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督促指导,保质保量完成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现将我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中心根据《条例》和县信息公开办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立信息公开办公室,确定分管领导,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贯彻落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精神;积极做好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的发布、维护和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等程序,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出台信息管理制度,对各科室实施信息考核,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全面、畅通、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4

4

4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中心产生或掌握的政府信息广度、深度,以及公开的及时性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需求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梳理公开工作,以更好地为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服务。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确定的公开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二是督促各科室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和工作信息,保持信息畅通;三是加强基础工作,配合市管理中心加强“温州住房公积金网”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公积金信息宣传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