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县城市建设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新《条例》实施,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文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进行科室职能和科室任职情况公示,将工作动态以信息形式在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监督2022年度我中心主动公开信息44条,其中招标投标12条,基础信息公开16条,统计年报2条,通知公告4条,建议提案6条,其他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中心收到0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中心切实做好信息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安全、准确。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各项业务、人事等各类通知、信息、政策解读等。

(五)监督保障方面:中心建立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2022年,未发生因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下一步措施

2023年,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县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不断优化,积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学习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时刻关注国家省市县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更新,使工作更加具有时效性和针对性。

加强信息公开时效。围绕中心工作群众关切问题涉及公众利益的公共资源交易等民生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加强新情况新经验总结。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各项工作总结,在心态和技能上保持与时俱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无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c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电话:0577-6885650759909008;传真:0577-68802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