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cncn.gov.cn)的计划总结报告栏目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南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2-18号407室;邮编:325800;电话:0577-5989700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苍南县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条例》要求,重点围绕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社实际,加大政策发布的力度,增强政策发布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社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2024年,我社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更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条,其中政策文件类5条、计划总结类5条、人事信息类1条、应急管理类1条,建议提案类1条。其他辅助公开方式包括“苍南发布”为主账号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文件要求,对受理机构、受理原则、受理形式,以及答复期限、答复形式等建立了明确细致的规范要求。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队伍建设。以县社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责任人为成员,主抓该项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此外,确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归档等环节,确保实时联系实时到位,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组织管理体系。2024年,我社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网站内容发布管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更新及文件上传,紧盯无效链接、错别字和将过期栏目。严重错误及时改,杜绝“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准确。将过期栏目及时更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质量。

(四)平台建设

加强公开平台管理建设。持续研究和探索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发布,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推动我社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五)监督保障

夯实制度基石,基于工作推进与现实诉求,对苍南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予以优化重组,切实强化督促指导与跟踪问效职能。系统梳理历年文件,精准甄别并清理无效文件,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流程落实公开事宜。至2024年末,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队伍专业性不足,工作人员身兼数职,缺乏系统培训,在面对复杂的依申请公开案件时,处理流程不熟悉。

2025年,我社将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建立信息公开多层级审核制度,要求起草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依次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参加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工作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