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的通知》(苍政办〔2013〕43号)要求,为全面深入地宣传林业工作动态,保质保量完成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现代化,我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法治政府和依法治林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打造阳光政府,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我局充分认识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指导和协调。通过及时制定相应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公开形式,强化信息公开力度,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和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总数为124条,其中包括在省、市林业厅等网站发布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对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2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
2、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还有所欠缺。
3、信息工作人员不足,缺乏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二)改进措施
1、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将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2、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苍南县林业局
2013年3月12日
附件1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苍南县林业局 审核人:董克军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据统计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124 |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24 |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0 |
(一)依申请方式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方式申请数 | 件 | 0 |
(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0 |
1、未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 件 | 0 |
6、其他原因 | 件 | 0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五、举报数量 | 件 | 0 |
六、访问咨询数量 | 人次 | 10000余人次 |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 ||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 人 | 4 |
其中:全职人员 | 人 | 2 |
兼职人员 | 人 | 2 |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 次 | 0 |
2、举办各类培训班 | 次 | 0 |
3、培训人员数量 | 人次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