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并根据县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苍南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南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司法局体育场路61号  邮编:325800  电话:0577-59972672 传真:0577-59972652)。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4年,苍南县司法局在温州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措施,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从单位自身职能以及群众密切关心的领域着手,扎实做好各类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苍南县司法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要求,并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4年,苍南县司法局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等多个方面。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加强政策解读,解读时着重解读文件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关联同步。2024年,局通过政务公开网站、看苍南APP等载体,主动公开宣传各类政府信息共计448条(其中网站公开44条)让社会各界全面、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和资源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规程(试行)》等文件要求受理公开申请。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3件,共发生7件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我局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苍南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我们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到个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同时,我们也加强日常督促和指导,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平台建设方面:苍南县司法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优化信息公开流程。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各项业务、人事、资金等各类通知、信息、通告、公告、政策解读。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同时,我们也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如看苍南APP的发展,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苍南县司法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社会评议机制。通过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和考核等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同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和意见,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4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苍南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切实抓好了政务依申请事项公开工作,2024年,共收到13件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以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苍南县司法局共发生7件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3

3

1

7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是对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要求,对标人民群众新期待,仍有工作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信息公开的数量和时效性需要提升。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拓宽。目前公开的信息大多属于相应科室履行职责的工作类信息,而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内容的公开较少,这限制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全面了解。二是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有待提升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这包括信息筛选、编辑、发布等方面的技能,以及应对公众咨询和投诉的能力。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增加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内容的公开,以满足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全面了解需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这包括信息筛选、编辑、发布等方面的技能培训,以及应对公众咨询和投诉的沟通技巧培训。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工作,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