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根据县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苍南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苍南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办(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28号;邮编:325800;电话:0577-6871011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苍南县公安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苍南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安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实走深。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苍南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内容上突出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审查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2024年度,苍南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7篇(其中通知公告22篇、机构信息45篇、规划计划3篇,政策文件2篇,人事信息、应急管理、执法统计年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各1篇),“平安苍南”微信公众号发布410篇、“平安苍南”视频号发布96篇,进一步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有效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均合法合规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对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审核,切实加强信息管理,确保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同时,2024年在全局范围内先后开展两次保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督促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工作要求,围绕政府工作职能及工作需求,以苍南县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微信“平安苍南”等互联网为主要公开发布平台,积极公开机构概况和各类通知、通告、公告、政策解读等信息,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公安工作进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层级落实、审核发布机制,明确职责、细化把关,强化制度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根据《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本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5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01

行政强制

65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05.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较为规范稳定,但也存在人员配备力量比较薄弱、能力素质有所欠缺等问题。下步,我局将着重加强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方面的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同时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 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苍南县公安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