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规定,在县信息办的支持下,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入手,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督促指导,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提高了政府工作信息化、透明化,较好地服务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信息的需求。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从局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抽调人员组成局政务信息公开小组,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及局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协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进行一体化管理,规范化信息公开管理,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确保及时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及时向公众传递科技部门相关政府信息。二是强化信息平台建设。为了让公众能及时、便捷、全面地了解科技部门相关信息,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优化,由专人负责信息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不断提高信息的质量、扩大信息受众群体及公众对科技部门的关注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局产生或掌握的政府信息广度、深度,以及公开的时效性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需求、要求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本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梳理公开工作,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