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等。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苍南县门户网站(http://www.cnc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溪镇人民大道555号;邮编:325800;电话:0577-68878130;传真:0577-688811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1. 主动公开零盲区。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74件,县政府常务会议15期,建议提案1件,依法公开县府办工作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强化解读促回应。2021年制发规范性文件21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制度,实现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双向关联,规范性文件图解率达100%。丰富解读形式,搭建“媒体解读”专栏,开通“政情直通车”,让群众看得懂、少走弯路。

3. 夯实基础促公开。优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发布《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苍南县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严格履行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法定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我办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7件,结转下年度办理4件。办结件中予以公开16件,部分公开20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2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件2件,结果均为维持;行政诉讼件2件, 1件维持,1件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发布、协调、考核、责任追究和社会评议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出台《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等制度文件,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全年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各类信息37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1.规范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机制,切实发挥“中国·苍南”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作为政府公共信息发布主平台的作用。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全面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共注销新媒体账号122个,17个正常运营的新媒体账号均已在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且账号健康等级均维持在I级75分以上。优化调整政务公开一级栏目12个,子栏目20余个,涉及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社会救助、环境保护、就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基本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栏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全县59个信息公开查阅点配置,发放电子版《温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和《公报快讯》二维码宣传板108个,发放电子版《温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和《公报快讯》二维码宣传书架27个,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传达政令、公开政务、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县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苍南县2021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细化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完善考核体系,加大对政务公开的考核督促。全年发布政务公开整改通知书3期,切实督促各部门、乡镇履行职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累计整改40余项问题。积极开展第三方测评,对今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加强我县政务公开队伍建设。2021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1

26

2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7

0

0

0

0

0

6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2

0

0

0

0

0

2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9

0 

 0

 0

0 

0 

 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有:一是我县相关部门、乡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二是部门、乡镇依申请答复流程、内容不够规范;三是公开创新力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信息发布有待加强。

(二)下步工作举措

1.增强日常检查力度,提高日常排查频率,组织人员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

2.要进一步以省政府规范文书为纲,通过定期培训,提高部门、乡镇答复规范性和业务人员素养。

3.要运用考绩加分工具,激励部门、乡镇积极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素材,广泛征集创新做法,形成合力,争取提高公开创新指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