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沿浦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12·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 发布日期: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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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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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5日16时许,位于苍南县沿浦镇岭尾S232东200米的苍泰高速1标段1号碎石场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

为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发〔2024〕17号)相关规定,苍南县应急管理局受苍南县人民政府委托,牵头成立了由苍南县应急管理局、苍南县公安局、苍南县交通运输局、苍南县总工会、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苍南县沿浦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苍南沿浦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12·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调阅资料、人员问询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以及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本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总结分析了事故主要教训,提出了防范整改的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定,苍南沿浦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12·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因车辆驾驶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未保证车辆转弯路径安全可靠的情况下盲目驾驶车辆,导致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撞倒行人,造成他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皖PE***挂,车辆类型: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所有人:郎溪迅捷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住址:郎溪县开发区钟梅路西侧皖江工贸城****,使用性质:货运,车辆识别代号:LA99**********D008,总质量:40000kg,整备质量:8500kg,核定载质量:31500kg,外廊尺寸9500*2500*3450mm,检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闽J。

号牌号码:皖SF****,车辆类型:重型半挂牵引车车,所有人:蒙城县金鹏物流有限公司,住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庄周办事处二里吴社区三里胡,使用性质:货运,车辆识别代号:LZZ**********4969,整备质量:8800kg,准牵引总质量:40000kg,外廊尺寸7095*2496*3980,检验有效期至2026年02月湘H。

)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35,法定代表人:廖**,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电弄,成立日期:2001年10月31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石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单位为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项目土建CTTJ01标段总承包单位。

2.浙江临南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XJ8U,法定代表人:胡**,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陶山镇街路村碧山北路2号,成立日期:2023年06月19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砼结构构件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单位为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项目土建CTTJ01标段路基工程分包单位。

3.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H5XT,法定代表人:肖**,住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马站镇富民路109号,成立日期:2021年04月30日,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对外承包工程;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房屋拆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登记机关: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单位为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项目土建CTTJ01标段路基工程1号碎石场劳务分包单位。

(三)工程合同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2日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浙江临南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由浙江临南建设有限公司承包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工程土建CTTJ01标段路基工程;2024年7月12日浙江临南建设有限公司与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承包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土建第CTTJ01标段1工区碎石和机制砂加工。

2025年8月31日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浙江临南建设有限公司就碎石加工与场地复垦等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限期内拆除碎石场并进行土地复垦;2025年11月16日,浙江临南建设有限公司与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就碎石加工与场地复垦等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2025年11月16日之后由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自行组织母料采购及碎石生产并要求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在6个月之内完成土地复垦工作,浙江临南建设有限公司在此期间不参与生产管理。

四)事故驾驶员基本情况

*,发生事故车辆皖SF****(皖PE***挂)驾驶员,男,40岁,身份证号码:341224********3350,住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王集乡全集村北丁庄32号1户,驾驶证准驾车型:A2,驾驶证有效期:2023年12月14日至长期,事故车辆皖SF****(皖PE***挂)由丁*个人出资购买并以其个人名义使用。

(五)事故死者基本情况

**,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兼碎石场管理人员,男,61岁,身份证号码:330327********6099,住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东仓路华洲锦园****。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12月3日10时20分,范**让员工夏杰电话联系丁*到碎石场拉石粉。2025年12月5日16时13分,丁*驾驶半挂货车行驶至碎石场门口时,范**站在碎石场门口发现半挂货车后上前询问丁*来由。16时14分,丁*驾驶半挂货车进入碎石场并行驶至过磅区域进行过磅。16时15分,范**进入碎石场。半挂货车过磅完成后丁*驾驶车辆右转弯并行驶一段距离时听到有人呼喊后下车查看,发现范**倒在地上。16时16分,丁*拨打120急救电话。16时27分,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当场宣布范**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接到事故报警后,苍南县应急管理局、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同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要求并指导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截至目前,事故善后工作已处理完毕,无不稳定因素。

三、事故原因分析

**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自我防护缺失,作为碎石场管理人员不仅未对过磅区域准备右转弯的车辆进行正确引导,反而行至车辆驾驶盲区内,导致自身被正在行驶的半挂货车撞倒,车轮碾轧致死。

*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驾驶皖SF****(皖PE***挂)半挂货车进行右转弯时,未提醒相关管理人员对车辆行驶路径进行观察引导,未发现处于车辆盲区内的行人,仅凭左右后视镜观察便盲目驾驶,致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碰撞范**并碾轧致范**死亡。

四、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关责任单位

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有关责任人员

1.*

系半挂货车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未提醒相关管理人员对车辆行驶路径进行观察引导,确保车辆周围安全,未尽安全注意义务

2.**

系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兼碎石场管理人员,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安全管理缺失,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兼碎石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自我防护缺失,未履行职责对过磅区域准备右转弯的车辆进行正确引导,反而冒险进入车辆视野盲区内,导致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鉴于其本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皖SF****(皖PE***挂)半挂货车驾驶员,在未察明车辆周边安全的情况下,驾驶半挂货车右转弯时撞倒并碾轧范**,致使其死亡,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司法机关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苍南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是要深刻汲取本次事故的教训,认真剖析事故原因,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二是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要加强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四是制定并严格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切实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各项生产安全事故演练,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应急处突能力。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苍南沿浦浙江云遮劳务有限公司12·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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