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27MB1583711P/2026-1010546564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苍南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苍财农〔2025〕25号)有关要求,参照《苍南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苍农〔2021〕209号)、《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规则(修订)》(苍农〔2022〕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苍南县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藻溪镇浦澳村低收入农户就业培训服务中心”、“灵溪镇大观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验收,经专家组现场核查、资料审阅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审价(评估),现将项目验收结果给予公示(详见下表)。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苍南县农业局乡村产业发展与信息科(电话:68878031)反映。
附件:苍南县2024-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验收(4月)结果公示表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