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327000000/2026-1010543940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苍南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面向全县社会组织征集优秀公益项目。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各项目顺利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益”动苍南 幸福家园
二、项目征集范围
(一)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失独、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等。
(二)关爱儿童类。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未成年人教育、卫生、文化服务,孤残儿童的治疗、康复、特教服务,涉案未成年人、单亲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服务,流浪乞讨儿童的援助保护,外来务工子弟的助学帮困及城市融入等服务。
(三)助残服务类。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四)社会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
(五)社区治理类。立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各类社区治理项目服务和文化健身、垃圾分类、文明劝导、矛盾化解等服务。
(六)其他公益类。婚姻家庭服务、心理疏导服务、临终关怀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治安维稳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与民政部门职能相关的服务。
申报项目应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可与百社结百村和助力168环境整治、文旅发展深度融合,突出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帮助解决基层和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三、经费安排
(一)经费来源。福利彩票公益金。
(二)资助额度。本次大赛将评选出若干个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核定预算总金额的80%,且资助上限为10万元。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三)经费拨付。创投资金分两期拨付,签定协议后按资助金额的50%拨付,作为公益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资助金额的50%。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四)经费管理。遵循“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核算,福彩公益金的支出必须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提供相应票据和领款单据,接受民政、财政部门的监督,并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四、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最近两个年度内年检合格的,成立不足两个年度的应参检年度年检结论合格;
(二)近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
(四)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五)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较强的执行能力和一定的资金基础或募集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六)申报单位登记住所及项目实施地在苍南县域内。
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未实施或尚在实施中的项目原则上不接受申报本次大赛。获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达到3A及以上的组织,将在项目路演中作为加分项相应加分。
五、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即日起至8月5日)。各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将《2026年度苍南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三份)报送至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灵溪镇江滨路168号503或505办公室)。
电话:59892831、59892834,邮箱:445807996@qq.com。
每个社会组织最多可申报3个项目。
(二)项目初审(8月上旬)。报名结束后对参赛社会组织申报项目进行统一初审。
(三)项目培训(8月中旬)。组织召开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培训班,对申报单位进行针对性培训指导。培训结束后,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对项目进行调整优化,提交县民政局审核。
(四)项目路演(8月下旬)。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项目路演、现场问答的方式,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评审标准进行打分,评委打分与加分项加总后初步确定入围项目名单,经县民政局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项目实施(9月至次年8月)。项目实施期间苍南县民政局组建督查小组,对申报项目采用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电话访问等方式监督项目进展。项目实施单位应于2027年8月31日前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达到100%,并报送结项报告、审计报告。
六、项目管理
(一)受资助的公益项目应严格按照县民政局的项目实施要求执行并完成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接受县民政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监督。县民政局及有关单位按要求,加强对创投主体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创投项目的进度、安全、资金使用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违规问题及时给予依法依规处理。县民政局将不定期对各创投项目的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
(二)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投诉举报电话:59892831。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项目实施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四)项目实施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方提出;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擅自打包或分割项目向其它组织和单位、个人转让、委托、转移。
(五)项目实施方未严格按照约定,未能完成实施服务项目的,经查实,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追缴相应创投资助资金。
苍南县民政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