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327000000/2026-101064662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烟草专卖局
生成日期 2026-0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卷烟认领公告(2026A123)

  • 发布日期:2026-09-29
  • 浏览次数:
  • 来源:苍南县
  • 字体:[ 大 中 小 ]
    据举报线索,2026年9月29日9时1分,苍南县烟草专卖局第一专卖管理所联合苍南县邮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后,依法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4-475号申通快递营业部进行检查。经快递企业工作人员李某某开拆验视,执法人员依法从1件快递包裹内查获了利群(软红长嘴)2条,共计1个品种2条。现场检查及清点过程由快递企业工作人员李某某在场见证,现场亦未发现当事人。由于该批卷烟质量存疑,当事人涉嫌构成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经本局分管领导批准,依法对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以上检查过程执法人员进行拍照留证,快递面单及包裹装有卷烟信息已拍照提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上卷烟所有者持托运凭证等相关证明卷烟所有权的有效凭证到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420号苍南县烟草专卖局第一专卖管理所(电话:0577-68098876)认领该批卷烟,逾期不来认领的,苍南县烟草专卖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