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27470782078A/2026-1010483400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2-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屋漏痕雕塑艺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7MACGOA414T):
你单位职工邹祥52242619********33于2023年09月9日因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但你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发生工伤后,亦未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的权利。
因我中心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府后小区1幢
联系人:廖先生 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7-68878505
苍南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