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27470782078A/2026-1010541131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兹有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因其总承包的苍南县朱照垟至振兴村“四好农村路”工程施工第3标段已通过相关部门竣工(完工)验收,于2026年4月16日,向我局申请撤销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现依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之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24日。在公示期限内,如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均可向我局来电来函反映,在反映时应实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期邮戳为准)。公示期满后,若未接到相关反映,将同意该销户申请。
反映电话:0577-59972603, 通讯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府东小区11栋 邮编:325800。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