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27470782078A/2026-1010584003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8-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屋漏痕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根据苍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浙苍南劳人仲案[2025]37号),由温州屋漏痕雕塑艺术有限公司向邹祥支付工伤待遇赔偿金,你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根据苍南县人民法院终结该次执行(案号:(2025)浙0327执4131号之一),被执行人无可执行款项,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邹祥已向苍南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提出工伤先行支付申请,我中心已向邹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56205.34元。
2026年7月17日邹祥已和苍南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现通知你,经苍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浙苍南劳人仲案[2025]37号)确认的邹祥对温州屋漏痕雕塑艺术有限公司享有债权中的56205.34元债权已由邹祥转让给苍南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请你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向苍南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履行上述债务支付义务。
我中心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府后小区1幢,联系人:廖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7-68878505
苍南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7日